“我参与,我奉献”
为让众多奥运志愿者能在奥运期间更好的投入工作,军区总院将为奥运的工作添一份力。从1月1日起,凡持奥运志愿者“身份注册卡”到军区总医院眼科实施近视矫正手术的患者,可享受检查费和手术费的双重优惠。
详情请咨询:010-84045003
2008年,志愿者的微笑是北京最好的名片!
志愿者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基石,是奥运会形象大使。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和高水平的志愿服务,将展示中国和北京人民的风貌,为举办一届“有特色、高水平”奥运会贡献力量。
欢迎您报名北京奥运会、残奥会赛会志愿者!
★北京奥运会、残奥会赛会志愿者通用政策
北京奥运会、残奥会赛会志愿者是指由北京奥组委组织招募,接受北京奥组委管理,需要制发奥运会、残奥会身份注册卡,赛会期间承担相应岗位职责,在北京奥组委指定的时间和岗位工作,义务为北京奥运会、残奥会服务的人员。本政策是面向奥运会、残奥会赛会志愿者制定的通用政策。
一、志愿者的基本条件
(一)自愿参加北京奥运会、残奥会志愿服务;
(二)1990年6月30日(含)前出生,身体健康;
(三)遵守中国法律法规;
(四)能够参加赛前的培训及相关活动;
(五)能够在北京奥运会、残奥会期间连续服务7天以上;
(六)母语为汉语的申请人应具备基本的外语交流能力,母语不是汉语的申请人应具备基本的汉语交流能力;
(七)具备志愿服务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。
二、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
(一)权利
1.了解赛会志愿者政策;
2.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;
3.获得必要的工作保障;
4.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;
5.参加赛会志愿者评比表彰;
6.对赛会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
7.申请退出志愿服务。
